根据省学位办(苏学位办[2017]2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15-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工作。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于2017年6月16日前,按文件要求提交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2份,电子文档)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苏学位办﹝2017﹞21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3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