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16]9号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方案》的通知(苏学位字〔2011〕15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6〕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评估院启动了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基本状态数据报送和评估工作,现将我校参加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估的范围
我校2016年接受评估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共6个,分别是:0201理论经济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701数学、0714统计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学术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及管理工作、学生满意度及社会评价等7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另加学科点的“主要优势特色”。具体内涵及要求详见《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自评表》),可访问江苏教育评估院网站下载
(http://jypgy.ccit.js.cn/art/2016/4/6/art_12636_190882.html)。
三、填报内容与截止时间
6月21日前,各相关学院、学科应指定专人登陆“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自评表》和《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状态数据表》(以下简称《基本状态数据表》),可访问江苏教育评估院网站下载(http://jypgy.ccit.js.cn/art/2016/4/6/art_12636_190882.html)。
四、具体时间安排
1.4月29日前,召开相关学科迎评协调会,分解相关工作,落实有关责任人,并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处。
2.4月30日—5月31日,相关学科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材料。
3.6月1日—6月10日,学院对学科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聘请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3名为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前,各相关学科将专家名单、评估时间、地点和评估形式报研究生处审核。评审后,各相关学科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并根据审核情况和专家反馈情况对自评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4.6月20日前,学院将自评材料,包括:《自评表》、《基本状态数据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
5.6月21日前,相关学科登录“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填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的自评材料,并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处。
五、组织机构
根据需要,成立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陈章龙 宋学锋
副组长:乔 均 华仁海
成 员:姚文韵 胡永远 张为付 陈耀辉 肖 辉
王宏勇 王海燕 殷华方 李连军 倪 明
黄 斌 宋祖华
秘 书:杨向阳
六、其他
1.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基本状态数据上报和评估工作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和学科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数据填报和自评工作由牵头学院负责,其他共同建设的学院应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做好数据的填报和评估工作。
3.各学院在系统数据报送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718662。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