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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2014年12月)
为全面推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深化研究生教育体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及《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按照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的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进一步提升学位授权点的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参评学院学位授权点成立合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南京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校领导小组)
其人员构成为:组长:程永波;副组长:胡永远;成员:石奇、侯立军、陆华良、姚学峰、姚文韵、曹克、张为付、王海林、孙杨。
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1.指导拟定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2.指导编写并审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标准;3.指导各学位授权点分步开展合格评估自评工作;4.审定外聘专家组名单;5.根据抽评专家评估意见,督促各学位授权点整改;6.指导各学位授权点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校抽评的准备工作。
(二)南京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成员构成为:主任:胡永远;副主任:孙杨、李玉琴。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是我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组织实施及协调机构。
主要职能是:1.拟定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2.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制定本学科硕士学位、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和合格评估标准;3. 审查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报告;.4.自我评估材料和专家评议意见的归档整理。5. 根据校领导小组和抽评专家意见,提出各学位授权点的整改要求; 6. 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校抽评的准备工作;7,协调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各参评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院领导小组)
各参评学院组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构成为: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相关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科秘书)。
主要职能是:1. 组织编写自评报告;2.制定本学科硕士学位、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和合格评估标准;3. 聘请专家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4.每年完成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并根据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院聘评估专家意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5.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形式
(一)校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各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
(二)学位授权点院领导小组收集数据并进行自评,每年撰写自评报告,聘请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自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和专家的意见,整改;
(三)2015年-2017年,校领导小组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少于5人)对各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评估主要依据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和相应支撑材料;对各院领导小组进行意见反馈。2018年,校领导小组对所涉及学位授权点全部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评审。
(四)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校领导小组、院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评估专家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完善自评报告并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
(五)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完善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填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并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在评估过程中,我校各部门及学位授权点,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保证自我评估公平公正。对违反评估纪律和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评估方式
根据本校各学位授权点的实际情况,评估方式主要以国内同行专家评估为主,结合国际评估或质量认证等其他方式。各学位授权点每年应聘请5名以上外单位同行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评估专家组。评估方式主要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确实有必要的,可选择部分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组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完成评估报告。校领导小组每年聘请校外专家对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进行抽检。
五、评估内容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与标准;
(二)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其中包括培养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支撑、奖助体系等;
(三)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其中包括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术交流、分流淘汰、论文质量、学风教育、管理服务、就业发展等。
除了以上基本要求外,各学位授权点应在自评报告中体现出本学科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优势。
六、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为确保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顺利完成,根据“准备阶段——推进阶段——考核评估阶段”的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12月-2015年3月,校领导小组拟定《南京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
2. 2015年3月-2017年3月,各学位授予点每年3月-4月份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资料及支撑材料,形成各学位授权点年度自评报告,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自评内容进行抽查;校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评估;每年6月-7月,各学位授权点完善自评报告,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校领导小组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
3.2018年3月-2018年4月,各学位授权点准备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等,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18年4月-2018年5月,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
5.2018年5月-2018年6月,校领导小组将意见反馈至各院领导小组,各学院提出整改方案;
6.2018年6月-2018年7月,学校根据评估结果及各学位授权点整改措施,结合人才需求、学科条件和本校发展目标,做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等相关决定;
7.2018年9月-2018年12月,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院领导小组完成《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等材料,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8. 2019年1月-2019年12月,迎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