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于2012年12月30日结束,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6日进行期末考试。为做好本学期硕士研究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门课程采用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程的考核建议用笔试考核方式,选修课的考核建议用课程论文考核方式。
二、命题要求
各门课程的考核均需命题。采用笔试考核,需出A、B两套考卷,两套考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用课程研究报告、口试等考核方式,需书面拟定选题范围和考核要求。
笔试课程的命题容量一般以2小时的考试时间为准,用双语教学并用外语命题的课程,考试时间可延长30分钟。
凡笔试课程,均需在试卷上标注考试占用时间、开卷或闭卷。笔试课程的试卷格式使用研究生处规定的统一格式(具体见研究生处网站中的下载专区)。
笔试课程命题,需交16K纸激光打印稿和电子文档。课程研究报告、口试等考核方式的选题范围和考核要求也要上交16K纸激光打印稿和电子文档。
各门课程的命题由课程归属的学院进行审核,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于2012年12月20日前交研究生处。
三、阅卷与登分
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学位课程提倡集体阅卷。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的比例确定。公共基础课与学位课均用百分制记分法;选修课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法。学位课的及格线为60分,研究生学位课总评成绩达到60分,即可获得学分,但根据学位条例,学位必修课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四、总结与归档
各科任课老师必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http://172.16.105.103:8080/gmis/login.aspx,将成绩单、试卷、课程研究报告交研究生所在学院,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成绩单、试卷和课程研究报告备查。
任课教师需对所任课程进行总结。课程总结与成绩单同时上交。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课程总结同试卷一起存教师所在学院。课程总结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