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联系。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52号信箱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邮编:210000,电话:025-86718872。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已过公示期)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5日
拟录取考生相关事项说明: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考生须在6月10日前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地址:http://yjsc.nufe.edu.cn/zsgz/zsxz.htm),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6月10日前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通讯地址采集、定向培养协议及调档相关问题,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通讯地址采集、定向培养协议及调档等说明》(访问地址:http://yjsc.nufe.edu.cn/info/1009/2911.htm)。
注意:请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前不要更换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