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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鼓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广泛动员,填写申报表格,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特等、一等、二等

二、申报对象

凡在江苏省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特等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一等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对教育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二等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3.成果权属有异议的不得申报。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本奖或更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已获得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

4.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改革成果评选。联合申请的成果,计入第一申请单位申报推荐限额。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择优推荐。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书》(含承诺书、成果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电子文档(word版和签字盖章版PDF1份,命名规则:培养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例如“经济学院-*****的创新与实践”)和纸质版1份。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电子文档(word1份,命名规则:培养单位名称+信息表)(附件2)和纸质版(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1份。

3.请于422日下午15: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701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发送至9220180004@nufe.edu.cn

4.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最后上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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