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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4-13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要环节,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旨在全面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本年度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1级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应参加中期考核,考核未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已办理休(停)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下一次同期进行。

二、考核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南财研字〔20204号)以及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于414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于426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硕士中期考核登记并录入结果。

3.研究生秘书应于428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学生的中期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1)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附件1

2)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二)(附件2

4.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但必须参加本院3个月之后的补考核工作,并不得再延期。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科点、导师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同时切实做好思想政治考核工作。

2.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中期考核结果审核,尤其对考核结果为BC等级的研究生进行认真、慎重审查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

     2.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二)


二三年四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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