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省资助中心要求,现就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情况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相关要求见《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培养单位本年度两批次评审须执行统一评审标准。如本单位评审细则有补充或调整,请于11月1日16:00前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楼708室)备案。
2.申请本年度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组织初评、进行公示并确定第二批推荐人员名单,于11月11日中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按照推荐顺序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陈佳园老师。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
培养单位可以另行报送一名符合条件的候补推荐人员,并与其他拟推荐人员同时进行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