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5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在即,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入党材料归档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入党材料(档案)的整理及归档
1. 正式党员
正式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党校结业证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自传》等,各学院应将党员材料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随本人档案接转。档案封面需注明党员材料份数及经办人。
2.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材料包括入《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党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自传》、《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各学院应将预备党员材料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随本人档案接转。档案封面需注明党员材料份数及经办人。
3.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团组织推优表》、《发展对象考察表》)等相关培养材料,各学院应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随本人档案接转。档案封面需注明材料份数及经办人。
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的具体情况及要求
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离校时均应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主动联系工作单位党组织,了解有接转党组织关系权限的本级和上级党组织名称,以确保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和抬头填写的正确。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1)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但已有工作意向的(指在近1—2月内能够确定工作单位的),可以暂时不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待工作单位最终确定后,自行回校开具介绍信。
(2)尚无意向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户口、档案人事代理挂靠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接转到省高校招就中心党组织。
3.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要求
(1)组织关系接转渠道是畅通的,毕业生不得以就业单位不固定、异地办理困难等各种理由长时间(超过6个月)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尤其是预备党员,涉及到今后转正及组织关系管理等问题,应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务必在离校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2)请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于3月18日(星期三)在行政楼901办公室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各学院办理顺序详见附件一)。
(3)集中办理接转手续前,请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认真统计并填写《2015届毕业生党员去向情况统计表》及《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统计表》(表格详见附件二),并于3月16日前将以上两表的电子档发党委组织部邮箱:zzbnjue@njue.edu.cn,以供审核。3月18日当天须携带以上两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三、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自带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防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挂空”,杜绝“口袋党员”和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现象发生,确保每个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3. 暂时不转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认真核查原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督促其尽快、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本着对预备党员负责的态度,务必督促其离校前接转组织关系。
附件一:各学院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间安排
附件二:
《2015届毕业生党员去向情况统计表》
《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党委组织部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