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教学管理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学管理 -- 正文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12-31        阅读量:

南财研字〔202051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研字〔20204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确定24项课题为我校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四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立项资助。其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指导课题由学校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给予经费资助,或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研究经费,每项资助0.5万元。

二、重大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其他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三、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四、课题结题要求

1.编号Y20001- Y20015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须至少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指导课题须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期刊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2. 编号Y20016- Y20024的结项要求:须在立项后9个月内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不得延期;字数1万字以上,须通过重复率检测,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否则后果自负;要求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必须结合本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

3.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结题要求的相关材料,将作撤项处理。

五、课题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课题经费,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经费管理工作按《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南财大科字〔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名单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南财研究生

CopyRight © 2012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