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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12-04        阅读量:

南财研字〔202048

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引导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研究,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学校决定结合当前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公开设立若干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请参考《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类型

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四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指导课题由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或申报人自筹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正在主持江苏省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结题要求

1.《指南》一至五选题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须至少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指导课题须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期刊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2.《指南》六选题的结项要求:须在立项后9个月内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不得延期;字数1万字以上,须通过重复率检测,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否则后果自负;要求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必须结合本校专业学位教育教学实践。

五、立项程序

课题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培养单位(部门)组织内部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程序进行。

六、申报材料

1. 申请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培养单位(部门)评议、推荐并签署意见。

2. 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12141100前统一送交研究生院70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86718662,联系人:聂老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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