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要环节,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旨在全面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本年度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除外),已办理休(停)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下一次同期进行。
二、考核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南财研字〔2020〕4号)以及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于11月1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于11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硕士中期考核登记并录入结果。
3.研究生秘书应于11月18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学生的中期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附件1)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二)(附件2)
4.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但必须参加本院3个月之后的补考核工作,并不得再延期。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科点、导师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同时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中期考核结果审核,尤其对考核结果为B、C等级的研究生进行认真、慎重审查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附件: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二)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