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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6-06        阅读量: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南财研字〔20235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实施2023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初评、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程序,确定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4门课程为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包括中期检查延期、终期验收延期在内)。

二、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项目建设周期达到1年时进行,终期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

三、学校设立“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经费额度为:

1.在线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额度和拨付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221号)进行管理。

2.其余精品课程(课堂面授课程):建设经费为3万元/项。立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1.5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第二笔建设经费1万元,终期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0.5万元。

四、项目管理

1.立项建设研究生精品课程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获得研究生精品课程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所列建设内容、预期成果、进度计划认真执行,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和《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报告书》。建设期满后由研究生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参照省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课程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根据课程建设终期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达到课程建设终期目标;是否有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3.终期验收合格的课程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专家组验收结果上报学校讨论通过,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4.中期检查/终期验收不合格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可申请延期一年中期检查/终期验收,仍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将终止其精品课程建设资格,停止划拨建设经费并追回未使用建设经费。同时,取消课程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的资格。

五、各开课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规划、加强管理,对精品课程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精品课程提出改进措施,切实保障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

六、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资金,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成果形成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鉴定等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开课学院报告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二〇二三年月六日

附件:

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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