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核对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报送工作。此项工作事关各单位、各老师绩效工资发放及部门年终考核,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严谨对待,全面组织,准确无误完成核对及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
(一)统计时间段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折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课程不足30人的按“学时×1.5”折算标准课时;超过30人的按“学时×[1+0.005×(人数-30)]×1.5”折算标准课时。
博士研究生课程不足10人的按“学时×2”折算标准课时;超过10人的按“学时×[1+0.005×(人数-10)]×2”折算标准课时。
研究生院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再乘以1.2折算标准课时;“全英语”课程,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再乘以1.5折算标准课时。
(三)核对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本单位开设课堂教学安排表,根据本单位开课和实际授课情况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量汇总表》,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到课,汇总表经填表人、分管院长、院长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于12月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excel版同步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报送工作
(一)报送成果时间段(以证书或正式发文时间为准)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报送成果类别
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分值》进行统计报送,其中省级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新增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新增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及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等由研究生院直接统计到各单位,无需报送。
(三)报送归属单位
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成果由所在学科归属学院汇总报送,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汇总报送。
(四)报送要求
1.《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统计汇总表》(指导研究生竞赛获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指导研究生竞赛获奖统计明细表》)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excel版同步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无成果学院仅需报送纸质签字盖章版空表。
2.所有成果佐证材料需提供高质量扫描件或照片,以“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打包汇总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3.在2022年绩效成果中已统计过的成果不再统计。所有成果不得在跨部门统计中重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