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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6-01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南财大研字〔2017〕13号)及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我校2024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且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

二、培养单位审核流程

培养单位审核流程为:导师→研究生秘书→分管院领导→院领导。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均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材料。

三、审核内容

1、课程修习

对照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审核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补修课修习完成情况

2、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必修环节内容、学分要求因专业而异,各培养单位须对照培养方案审核各专业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3、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情况

   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学位论文答辩结果且结果为及格及以上。

4、应修学分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等环节应修学分完成情况。

四、审核时间及工作要求

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等规定要求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过程管理严格、审核程序规范、毕业信息准确。

2、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执行必须到位,全过程材料均须亲笔签字、盖章,培养单位妥善留存相应材料备查,确保过程可查可溯。

3、在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中,一旦发现导师、工作人员等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等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情况,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7日前完成所有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并按照一专业一表从系统中导出通过毕业审核的研究生名单,经签字盖章后,于6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对审核结果负直接责任。

5、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咨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51。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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