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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教材、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6-15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教材、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2(含)以来立项且尚未结项的校级研究生精品教材、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不参与中期检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全面梳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及进一步改进措施等,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做好材料初审把关工作,于624日前完成审核汇总,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报送要求: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同步将全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结项验收

(一)结项对象

2022(含)以来立项建设、已完成申报书既定建设任务、达到结项标准的校级研究生精品教材、精品课程项目。

(二)结项要求

1. 研究生精品课程结项要求

项目在研期间完成以下成果之一的,可申请结项:

1)立项课程获评省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课程负责人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作为第一作者(英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1篇与立项课程教学相关的四类及以上研究生教改论文;

3)课程负责人开发与立项课程相关的教学案例,且案例满足《南京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所列示的获奖或入库;

4)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实现课程上线并投入实际教学使用;

5)其他符合建设定位的立项课程相关成果,由评审专家审定。

2. 研究生精品教材结项要求

教材须由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出版物显著位置需标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

)材料报送要求

研究生精品课程结项,需提交纸质版结项申请书(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各1,以及全套材料电子版。

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结项,需提交10册正式出版教材,用于学校验收及档案留存。

以上材料均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于624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凡因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无法按原计划继续实施的在研项目,可申请办理变更或终止,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精品教材/精品课程项目变更/终止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6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2.审定准予终止的项目,不再拨付项目尾款,并按规定追回项目剩余经费。

3.联系人:顾老师,电话:86718651,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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