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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11-30        阅读量:

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拟于20221226日至1231日(第十八周)进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必修课(包含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学位课)的考核以笔试为主,选修课的考核建议采用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

二、命题要求

1.各门课程的考核均需命题。采用笔试考核的课程,需命制AB两套考卷,每套考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口试等考核方式的课程,需书面拟定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

2.笔试考试的样卷、课程论文等其他考核方式的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一律提交A4纸质稿。试卷格式需使用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试卷上需标注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开卷或闭卷等信息。

3.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命题题量依据考试时间而定,采用双语教学且外语命题的课程,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4.需要采用非笔试考核方式的必修课程,任课教师需填写《研究生必修课非笔试科目申请表》,报课程归属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

三、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笔试科目与非笔试科目的确定,并填写《研究生期末考试笔试科目汇总表》、《研究生必修课非笔试科目汇总表》,1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笔试科目的排考,1216日前研究生秘书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考务管理-排考管理”中进行课程排考(先确定笔试科目后进行排考)。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应首先完成排考,排考时请注意验证是否有教室或学生冲突

3.因疫情无法参加线下期末考试的研究生,可申请线上参加考试或申请缓考,缓考将与下学期补考同时进行。

4.课程归属学院为监考责任学院,具体负责课程监考并落实每个考场的监考员。监考员1必须是监考责任学院教师,监考员2可以安排其他学院教师,如有线上考生还需安排监考员3,专门负责线上监考,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保持一致,线上考试及监考要求另行通知。考试前,学院须对监考员进行考前培训。学生不得参与监考

5.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日程安排,1220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报送的日程安排内容应包括考场名称、课程编号、考试时间、主考教师、监考教师、教室、考试人数、班级说明、监考教师通讯录。

(二)试卷管理

1.命题教师将笔试科目AB两套试卷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于补考。

2.学院须整理、统计好本院期末考试笔试科目试卷,并提供印刷清单、试卷袋(注明课程名称、人数等相关信息),各课程归属学院自行联系印刷厂。凡有特殊要求的,须向印刷厂文字说明。

3.印刷厂将印刷好的试卷送至学院,具体接卷时间、地点由学院和印刷厂商议确定。试卷清点、保管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

4.学院应加强试卷保管工作,防止泄题,一旦发生泄题,须第一时间向研究生院报告,并停止使用泄题试题,必要的情况下启用另一套试题或重新命题。

(三)阅卷与登分

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学位课程提倡集体阅卷。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的比例确定。

(四)总结与归档

笔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完毕后一周内,采用课程研究报告考核方式的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第一周,将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交所在学院。

任课教师需对所任课程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备查。

四、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事项

相关人员

1

122日前

确定并报送笔试与非笔试科目

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

2

129日前

提交笔试试卷、非笔试考试标准

任课教师

3

1215日前

进行笔试科目排考(研一公共课安排在第18周星期一、星期二)

学院研究生秘书

4

1216日前

整理、统计试卷,制定印刷清单

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试卷保管人员)

5

1221日前

完成试卷印刷、封装

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试卷保管人员)、印刷厂

6

1220日前

提交、发布考试日程安排

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院

7

1226-31

组织考试

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试卷保管人员)、印刷厂

五、其它事宜

1.学院负责统计上报监考任务工作量,研究生院根据考试安排进行监考工作量核算,并按标准发放监考费。

2.相关表格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相关下载”进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yjsc.nufe.edu.cn/info/1020/16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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