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拟于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第十八、十九周)进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必修课(包含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学位课)的考核以笔试为主,选修课的考核建议采用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
二、命题要求
1.各门课程的考核均需命题。采用笔试考核的课程,需出A、B两套考卷,每套考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口试等考核方式的课程,需书面拟定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
2.笔试考试的样卷、课程论文等其他考核方式的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一律提交A4的激光打印稿。试卷格式需使用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试卷上需标注考试占用时间、开卷或闭卷等要求。特别提醒试卷打印稿请勿装订,模板上的出卷要求在打印制卷前应予删除。
3.笔试课程的命题容量一般以2小时的考试时间为宜,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且以外语命题的课程,考试时间可延长30分钟。
4.需要采用非笔试考核方式的必修课程,任课教师需填写《研究生必修课非笔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报课程归属学院审批备案。
三、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笔试科目与非笔试科目的确定,并填写《研究生期末考试笔试科目汇总表》(见附件)、《研究生必修课非笔试科目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2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笔试科目的排考,6月5日前研究生秘书须在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按照新研究生系统考试管理使用手册中的步骤,点开“培养管理-考试管理”,添加监考人员、维护考试计划、安排考试(先确定笔试科目后进行排考)。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应首先完成排考,排考时请注意验证是否有教室或学生冲突。
3.课程归属学院为监考责任学院,具体负责课程监考并落实每个考场的监考员。监考员1必须是监考责任学院教师,监考员2可以安排其他学院教师。考试前,学院须对监考员进行考前培训。
4.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日程安排,6月7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日程安排内容应包括考场名称、课程编号、考试时间、主考教师、监考教师、教室、考试人数、班级说明、监考教师通讯录。
(二)试卷管理
1.命题教师将笔试科目A、B两套试卷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于补考。
2.学院须整理、统计好本院期末考试笔试科目试卷,并提供印刷清单、试卷袋(注明课程名称、人数等相关信息),提交印刷厂印刷。凡有特殊要求的,须向印刷厂文字说明。
3.印刷厂将印刷好的试卷送至学院,具体接卷时间、地点由学院和印刷厂商议确定。试卷清点、保管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
4.学院应加强试卷保管工作,防止泄题。
(三)阅卷与登分
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学位课程提倡集体阅卷。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的比例确定。原则上每门课程考核完毕后1周内(考核形式为课程论文的,可在次学期开学2周内)完成登分工作。
(四)总结与归档
笔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完毕后一周内,采用课程研究报告考核方式的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第一周,将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交所在学院。
任课教师需对所任课程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备查。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相关人员 |
1 |
5月27日前 |
确定并报送笔试与非笔试科目 |
任课教师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
2 |
6月3日前 |
提交笔试试卷、非笔试考试标准 |
任课教师 |
3 |
6月5日前 |
进行笔试科目排考 |
学院研究生秘书 |
4 |
6月7日前 |
整理、统计试卷,提交印刷清单 |
研究生秘书(或试卷保管人员) |
5 |
6月9日前 |
提交、发布考试日程安排 |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研究生院 |
6 |
6月10日-6月14日 |
送交印刷试卷、领取试卷 |
研究生秘书(或试卷保管人员) 印刷厂 |
五、其它事宜
1.学院负责统计上报监考任务工作量,研究生院根据考试安排进行监考工作量核算,并按标准发放监考费。
2.相关附件材料见研究生院网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