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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南京财经大学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2-06-23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1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发掘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联合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推动我校研究生产教融合育人深入发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与设站单位的联系,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支持牵头教师、研究生导师以及研究生进站,充分发挥工作站的平台功能,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二、落实双站长负责制

由设站单位指定负责人和高校进站牵头教师分别担任站长,共同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运行与管理。在设站单位和学院领导下,工作站站长负责制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按时、规范、准确报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则上,工作站站长由具体承担工作站联系、申报和建设任务的牵头教师担任,并在学校进行备案。

三、申报程序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1)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1及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含与设站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等)和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附件3),签字、加盖设站单位与学院(中心)公章后,各学院(中心)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电子申报材料:各学院(中心)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word版,无需盖章)、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和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材料提交日期:715日至718日。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研究生工作站将被推荐申报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并在设站单位和学校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设站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简称平台)进行上传。包括设站单位与高校共同审核盖章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PDF版本)。申报材料平台上传截止时间:729日之前。

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1)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7)相关条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审核。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设站单位,在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4),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同时在设站单位和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请各学院(中心)于2022815日至18日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推荐材料包括:《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附件6Excel电子版(命名规则:SFZ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院名称。例如“SFZ10327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联系人:顾亚涛,杜修立;电话:86718651

附件:附件材料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工作-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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