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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3-01        阅读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专业发展水平和管理研究能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教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教改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学校(学院)拨付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5万,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根据省学位办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 课题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 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管理

1. 省教育厅对重大课题进行管理、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

2. 学校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结题工作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

3. 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 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四、申报评审与材料报送

1.申报

重大课题申报须根据《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课题申报人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2课题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对申报课题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申报书》单位意见栏加盖部门公章。

2. 学校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3. 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议,提出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4. 材料报送

教改课题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意识形态与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一份,于314日前送交研究生院701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718651,联系人:顾老师。

附件1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

附件4:意识形态与学术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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