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校开展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2023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详细名单请见附件1)。2022年及以前立项项目本次不提供结题材料或培养单位、学校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视为结题不合格,收回剩余经费。2023年立项项目如需延期(项目承担人将于2024年6月毕业的不得延期),需提交《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不提交延期申请表的视为结题不合格,收回剩余经费。
二、结题程序与要求
1.项目承担人填写并提交《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及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细则中的结题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并在结题报告书“院系意见”一栏写明评审意见和结果,将结题报告书、结题名单、结题成果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复审,统一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纸质版双面打印,按先后顺序合并装订,相关成果复印件附于结题报告书后);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名单》(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电子版。
4.所有材料纸质版须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请按培养单位汇总并重命名为“学院名+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打包发送至:9220110007@nufe.edu.cn。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行政楼701),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