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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9-30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9号)《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程序和要求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s://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各单位共建的研究生工作站账号和密码以点对点的形式发送,请及时通知并指导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

1.目前存续的研究生工作站均需报送基本数据。

2.此次报送基本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经济数据采用2023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主要依据。

3.各研究生工作站根据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平台查询。

4. 2024年10月18日前,各研究生工作站须完成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提交工作。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本次期满验收对象是2020年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

2.申请期满验收的工作站根据学校提供的工作站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管理系统,在“期满验收”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填写完毕,经设站单位-学院-学校审核盖章后,将签字盖章的PDF文件上传平台提交。

3.参加期满验收的工作站必须先完成基本数据年报报送工作,否则无法在系统中上传申请书。

4.通过本次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将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称号;未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材料上报

1.2024年1018日前,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并提醒所负责的工作站务必按时完成年报工作。10月27日前,研究生院集中审核网上年报材料。

2.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并提醒所负责的工作站于2024年1013日前完成《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的填写,并完成设站单位、学院的审核与盖章。10月14日,研究生院集中收取并审核申请书,电子版(含佐证材料)同步发送至9220110007@nufe.edu.cn1023日前研究生院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书返回各学院,各研究生工作站于1025日前完成平台填报上传,10月27日前,研究生院集中审核期满验收材料。请各工作站务必在此之前完成期满考核的网报工作(上传申报书PDF、支撑材料PDF)。

3.联系人:顾老师,地址:行政楼701,电话:025-86718651,电子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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