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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5-27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我在读硕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成绩合格,能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正在承担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每位研究生在硕士、博士学段各仅限承担1项创新计划项目。

(二)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方向相关,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符合实际。原则上,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申请人导师应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指导、审核,保障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符合省、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导师)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经费对立项项目予以资助。

(四)申请人须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无学术道德失范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报名额

为提高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水平,建立质量优先、规模适配、弹性调控的限额申报机制,校限报250项。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二)加强审查各培养单位要对项目涉及的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学术诚信及保密安全等情况组织审查,择优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学校组织专家复审,复审合格且资助经费到账的项目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三)审核公布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核,对拟立项项目在江苏教育网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创新计划项目整体制度设计、立项公布等工作,并适时组织对各培养单位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学校负责创新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内容审查、过程管理、经费和条件保障、结题考核、材料归档等工作。每年按学期开展两批次结题工作,并将结题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

(三)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申请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并由学校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按期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

(四)项目负责人导师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项目发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五、报送材料

(一)研究生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5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二)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612

各培养单位要对项目涉及的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学术诚信及保密安全等情况组织审查,择优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名单,按评审结果排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提交材料有申报书(一份学院盖章、一份不盖章)、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Excel版)。

(三)研究生院复审、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622

经研究生院复审、公示且资助经费到账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相关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扫描成电子版后(命名规则:2026CX单位名称+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2026CX10327南京财经大学0202应用经济学-博士/硕士张三,例22026CX10327南京财经大学1253会计-硕士张三),打包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于626前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纸质版《申报书》可返还申报者或培养单位统一留存。

六、经费资助

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经费由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专项经费、上级部门下拨的内涵建设专项资金、培养单位创收经费、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及其他经费共同组成,专款专用。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

由培养单位(含导师)资助项目经费在报送省教育厅前未能到账,则不予推荐申报。

创新计划项目资助不得使用培养单位(含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校级科研教研课题经费、科研启动费、无相关预算的纵向科研经费等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来源。

项目申报与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情况作为教学院(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其他

1.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按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结项材料可使用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案例、获奖成果及专利等。请注意: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能作为核心结题成果,申报时约定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通常不予推荐。

3.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51;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附件:1.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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