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20]12号)
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是保证其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学习和管理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补修课程要求
1.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不符合免修要求者,须补修指定课程,并达到合格要求。
2.补修课程成绩不计学分,但须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和课程成绩单。补修课程获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二、补修课程安排
1.各培养单位须落实好补修课程安排。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补修课程,研究生随本科专业跟班学习。选课人数超过30人的补修课程,可单独开课,由培养单位组织课程教学安排。为便于任课教师录入学生课程成绩,对于研究生随本科专业跟班学习的补修课程,培养单位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编排课程。
2.满足免修要求者,须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向培养单位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3.培养单位须于正式开课前两周,根据补修课程申请情况、本科课程开课情况,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补修的具体工作,并将《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须于正式开课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供《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并将确认后的课程信息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三、补修课程考核
1.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补修课程成绩考核方法,与跟班补修的本科班级考核方式一致;选课人数超过30人的补修课程,可单独进行考核。
2.补修课程必须在入学后一年内通过考试,未通过补修课程的学生,必须申请重修。
3.任课教师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中进行成绩录入,开课单位留存相关材料备查。任课教师的账号及密码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发至校内邮箱。
四、本实施办法自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表
2.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
3.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情况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