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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培养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为规范学位申请流程,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财大学位字〔2016〕2号),2021年上半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工作时间继续参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南财研字〔2017〕21号)执行。
请各有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学位申请与评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研究生院 学位办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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