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财大学位字〔2021〕16号)和《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南财大校字〔2023〕23号)相关规定,闭会期间,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三位副主席审议,一致同意授权研究生院授予2024年8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现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31日,共计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发现授予人论文存在学术失范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可以书面方式向学位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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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