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16] 7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6〕4号)以及《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苏教评院〔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6年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校申报限额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6篇(其中硕士学术学位论文5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1篇)。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
2014年
9月
1日
至
2015年
8月
31日
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参加评选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同时须有2名该专业学位类别教指委成员或2名与该专业相关的省定产业教授(第三批)联名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限额(见附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二)研究生处审核。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选意见,确定申报名单。
(四)公示。申报名单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类表格样式请从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网站——“评估文件”栏目“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报表格包”下载。电子文档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
1.纸质材料(如不特别注明,均为1份)
(1)学位论文一式3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5)专业学位论文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6)单位推荐汇总表。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5)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推荐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五、其他事项
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
4月
30日前
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ulia.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6718662。
附件:2016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限额表
二
〇
一六年四月五日
2016
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限额表
单位名称
|
硕士学术学位论文篇数
|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篇数
|
单位名称
|
硕士学术学位论文篇数
|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篇数
|
财政与税务学院
|
1
|
|
粮食经济研究院
|
1
|
|
产业发展研究院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法学院
|
1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
新闻学院
|
1
|
|
外国语学院
|
1
|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
国际经贸学院
|
1
|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
会计学院
|
1
|
1
|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
1
|
|
金融学院
|
1
|
1
|
应用数学学院
|
1
|
|
经济学院
|
1
|
1
|
MBA中心
|
|
1
|
|
|
|
合计
|
19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