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培养和激励我校研究生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南财大研字[201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之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1、各相关学院根据《办法》规定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对学位论文质量、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排序。初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获得学位硕士人员总数的5%(附件1);
2、研究生处对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问题,将撤销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名单;
4、研究生处将审议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3-5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名单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研究生秘书将本学院材料汇总,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7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纸质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
2、硕士学位论文;
3、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1-3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4、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
(二)电子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
2、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