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学位点建设
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5        阅读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学位〔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学位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南财研究生

CopyRight © 2012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