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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发布时间:2025-09-22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参评学年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及金额

1.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 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在国家政策、上级文件要求框架内,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因素,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特色、分类培养要求,科学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须包含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审办法经本单位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并于92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708室),评审办法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邮箱:9220180015@nufe.edu.cn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组织初评、进行公示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报送材料时间: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于109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硕士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于1011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邮箱:9220180015@nufe.edu.cn。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材料清单包括:成绩单或专业排名表、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课题立项或结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论文检索报告)、《申请表和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汇总表》、培养单位推荐意见等。

   3. 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组织统一评审、进行公示并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科学评价,各培养单位要规范严谨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2.所有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奖项均为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阶段内获得并与其研究方向相关,各类参评材料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财经大学”。依托某一项(或几项)成果或奖项获评后,同一成果或奖项不得再次用于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3. 如因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超过规定学制,须同时提交文字说明及佐证材料。

   4.本次评选,培养单位在下发的名额之外,可以另行报送硕士国家奖学金候补推荐人员(硕士指标在10人以下推荐1名候补人员、硕士指标在10人以上推荐2名候补人员),并与其他拟推荐人员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需注明候补人员

 

  附件:

       1.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额分配表

   2.《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3.申请表和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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