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202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15%的比例,确定各培养单位优秀毕业生名额(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1.凡在评选范围内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1)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成绩(不含补考成绩)总平均名列所在专业前40%;科研创新、实践创新能力突出。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重点评价学术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重点评价实践创新活动或成果。具体评价标准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或《南京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研究生进入江苏省或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实践超过6个月并取得设站单位高度评价的,也可纳入综合评价范围。
(2)按期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1)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无故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的;
(2)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的;
(3)毕业论文有学术造假行为或初次查重率达不到学校要求的。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须包含本单位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评审细则于 5月22日前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楼 708室)备案。
2.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组织初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各培养单位须于5月28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陈老师(行政楼708),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内邮箱9220180015@nufe.edu.cn。
附件:
1.2026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3.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