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相关考生:
经上级部门备案核定,我校金融(非全日制)、审计(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全日制)、艺术设计(全日制)专业学费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上述学费标准从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其他专业学费标准见《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一篇: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下一篇:转发: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关于举办2023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的通知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南财研究生
CopyRight © 2012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