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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与授予
关于2025年6月申请学位人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定稿论文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5-29        阅读量:2337

 

各位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5年6月申请学位人员提交定稿论文电子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审核工作:

一.提交定稿学位论文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6月11日

二.提交定稿学位论文人员:

2025年6月申请学位人员,其学位论文必须已通过答辩,并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研究生院。

三.提交定稿论文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定稿论文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

(二)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定稿论文进行全面审查,审核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

(三)学院确认提交:各培养单位在系统中对本单位导师已审核通过的定稿论文及申请学位名单进行最终确认后,点击提交至研究生院。

四.提交定稿学位论文格式与要求:

(一)格式规范: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和封面须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相关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c.nufe.edu.cn/info/1027/2380.htm;

(二)文件命名:定稿论文(Word版本和PDF版本),文件命名:学院+学号+姓名;

(三)授权声明页签名:论文电子版授权声明页要有作者和导师签名;

(四)延迟公开选项:务必在系统中勾选是否延迟公开。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提交仅需电子版学位论文,无需将纸质版学位论文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导师要求进行认真、充分全面修改,以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提交的定稿论文将作为最终存档和后续抽检的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论文质量问题影响后续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乃至个人学位撤销。

(三)所有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为定稿论文。提交至系统的学位论文及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请在规定时间内(6月11日之前)向学院申请撤回后重新上传,逾期不得更换。

(四)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定稿论文题目、研究方向等相关内容必须与数据上报系统的中的题目、研究方向等保持一致,以免后续论文抽检出现问题。定稿论文必须和上传至图书馆的学位论文保持一致。

(五)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请严格按照论文延迟公开的文件(《(南财大学位字〔2023〕7号)《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采集和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详细要求填写论文封面,封面必须标注“延迟公开”字眼,否则系统无法识别是否延迟公开,由此产生的后果很严重,请学生本人慎重检查。

(六)若学院有延迟公开论文,请参照关于2025年5月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工作的通知-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c.nufe.edu.cn/info/1022/6551.htm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提交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督促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定稿论文的提交工作,并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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