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它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申报
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二)专家评审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选出我校拟推荐参加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名单各1个。
(三)公示
对我校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申报材料,向主办方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培养单位要大力宣传候选导师和导师团队的先进事迹,扩大推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特别要发挥好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形成全体研究生导师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各培养单位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四、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一)《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word电子版)(见附件1);
(二)《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word电子版)(见附件1);
(三)不超过2500字的参评事迹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word电子版)(见附件2)。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四)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
(五)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不小于2MB,jpg格式)。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86718662,电子邮箱:9220120005@nufe.edu.cn。
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和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2.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2日